潍坊市民发货丢件索赔四个月还没谱 物流:应查发货记录

来源:潍坊晚报

2017-09-07 11:08

发表于山东

9月6日,在高新区开纸塑店的张女士反映,她通过位于奎文区道口街上的一家物流公司发了三件货,发货后10天都没到烟台,而且还丢了一件。张女士向物流公司索赔,至今没能解决。物流公司称,张女士一直没提供发货单,导致他们无法给予处理。

说好三天到

十天都没见影

张女士对记者说,她在高新区开了一家纸塑店,由于自己有良好的信誉,所以客户不少,生意也不错。今年4月27日,一位烟台的客户表示,需要2000个纸塑杯、杯盖以及吸管。当天,她就联系了奎文区道口街上的一家物流公司,并将装满纸塑杯、杯盖、吸管的三个纸箱打包好。“当时,物流公司的人说往烟台发很快,三天就能到。我当时想,客户要5月1日使用,那就耽误不了。”张女士说,她当时付了22元的物流费,货物就被运走了。

由于迟迟没有收到客户的货款,5月4日,张女士给客户打电话,询问货款的事情。此时,客户告诉她,货物根本没到烟台,已影响到了使用,客户只得自己又重新找别人买了一些纸塑杯等。

张女士赶紧联系物流公司,一直到5月7日才得知,她的货物竟然还在济南中转站,三件货物中有一件已经弄丢了,这让她非常生气,货物没有及时运到客户手中,致使她失去了良好的信誉。

货物不值钱

信誉损失很大

“做生意最看重的就是信誉,我估计那位客户不会再找我买货了。”张女士说,得知货物没能及时送达并丢了一件货后,物流工作人员给了她两个解决办法:一是将货物接着发往烟台,二是将货物退回潍坊。张女士对这两个办法都无法接受,货物再往烟台发已没有用了,客户早就重新买了,她的货客户已不需要了;即便将货物退回潍坊,也得给个说法,因为这件事让客户对她失去了信任,而且还给她弄丢了一件货物,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吗?所以,对于这两个办法,张女士都没有同意。

“说实话,我的那些货也不是很贵重,一共有二三百元的货物,可是这件事给我造成的信誉损失很大。”张女士说。

由于张女士以为货物能如期运到客户手中,所以并没有注意保存发货单据,不知道自己放在哪里了。张女士说,希望物流公司能给她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应该在长达4个多月的时间里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赔偿。

物流公司

应查发货记录

该物流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工作人员给张女士弄丢了一件货物,他们也深表抱歉,虽然张女士当时并没有买保险,但只要客户提供发货单据以及丢失货物的明细后,他们会给予赔偿处理。不过,张女士一直没有将这些依据提供给他们,导致他们无法给予处理。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说,此事中,双方已形成了货物运输合同关系,运输企业应该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完好无损地运到。如果货物没有及时运到,并且货物已无法使用,给客户造成了损失,运输企业就应该承担所有货物的赔偿责任;如果丢失了其中的一件货物,运输企业就应该承担丢失货物的赔偿责任。对于张女士所说的信誉损失,运输企业也应该承担间接的赔偿责任。同时,虽然张女士已将发货单据丢失,但运输企业也有其发货的记录,查询确认后应该妥善处理。建议双方再协商处理。

记者 刘晓梅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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