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回微信被辞退获赔1.8万,职工有“离线”的权利吗

来源:光明日报微信公号-王言虎

2018-11-12 20:28

发表于山东

如今,作为国民级应用的微信,在方便社交与工作的同时,也在这个平台上产生了越来越多的隐形加班——据媒体报道,许多工作指令看起来只需要发个信息、查个数据,或者翻看一下聊天记录就可以达成,但正是这些看起来随手可做的事,让工作变成了24小时、365天的事,微信群成了“紧箍咒”,手机聊天框里装满了一些职场年轻人强忍着的担忧与焦虑。

互联网抹平了世界,技术进步给人与人之间的社交带来极大红利。但另一方面,当下信息分发又成爆炸态势,海量信息充盈于人的手机屏幕,信息过载严重,人的精力已然不够用。

但是,在当前的社交环境下,一个人又不可能离开微信等社交软件:社交媒体时代,不少人的社交关系已经从线下转移到线上,甚至,一个人主要的社会关系就体现在通讯录与各种微信群里。快节奏工作、生活场景下,不少人往往只能选择在微信上交流,而不是像往常一样开会、打电话或约饭局。这是“屏社交”时代的一大特点。

尤其是,社交软件加剧了工作的碎片化。因为现在领导在社交上就可以完成任务的分发,着实便利了不少。但这种便利的另一面是员工要随时可应甚至随时可到。哪怕是已经下班,有什么任务领导只消动动手指就可以安排上工作。对此,员工苦不堪言,不少领导却乐此不疲。

但一个基本的法律常识是,劳动者拥有正常的休息权。正常情况下,一个职员只要下了班,领导就不应该继续给他安排工作。当然,如果加班,是要有加班费的。但是,通过微信安排的加班,往往是在家里进行,这也是一种加班,但未必会有加班费的补偿,由此导致新的劳资矛盾。

此前宁波一饮品店店长因为深夜未能及时回复老板微信被辞退,尽管该女子通过劳动仲裁拿到1.8万赔偿金,但此事关于社交软件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在舆论场引发更大的讨论。多数人认为,深夜要求回信息是一种带有强迫性质的隐性加班,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但他们又普遍反映,这样一种情势似乎难以避免。

这是一种新的职场伦理困境:社交工具的高度成熟,为社会观念、职场伦理带来种种不适应。员工皆反感,但面对须臾不可离开的现状,又往往无能为力。怎样厘清公与私之间的边界,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标准答案。而这个时候,就需要呼唤法律为新形势下劳动者的权益撑腰。

他山之石可资借鉴。早在2016年,法国就通过了“离线权”法案。该法案规定,聘用50名员工以上的公司,不能在员工下班后寄电子邮件,员工有权利“已读不回”,以保障私人空间。而不少国际大企业也正视到“离线权”的重要性,比如大众汽车就规定下班后关闭公司的电邮服务器,戴姆勒则允许员工删除在假日收到的电子邮件。维护员工“离线”后的权利,在国际上正在不断得到重视。

基于此,我们或许也有必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在相关既有法规上,增加对员工“离线”后休息权的规定,免除劳动者在信息时代的工作焦虑,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光明日报微信公号-王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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