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这147名“的哥”被撤销从业资格证

来源:齐鲁网

2018-11-14 14:48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泰安 11月14日讯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已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要核查持证驾驶员背景信息变化情况,包括是否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有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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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 年63 号)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泰安市公安机关经对泰安市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进行核查,拟对以下驾驶员作出撤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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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88 号文)要求,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特别是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满12分的驾驶员,要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三年内不予重新核发。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该规定,泰安市公安机关信息抄告,拟对以下驾驶员作出吊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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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需在11月30日前到以下地址接受相关处理。

地址:泰安市繁荣大街320号从业人员教考基地院内

咨询电话:0538-8629252

来源:齐鲁网

泰安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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