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学校食堂使用过期红油豆瓣原料被罚款万元

来源:齐鲁网

2018-11-14 15:55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泰安11月14日讯 近日,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示了山东省泰山中学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红油豆瓣食品原料案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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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18年9月21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山东省泰山中学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山东省泰山中学初中部食堂烹调间操作台有超过保质期的”红油豆瓣”原料1桶,生产日期:20170102,保质期:12个月。货值金额:21.5元。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红油豆瓣食品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市食药监局决定对给予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泰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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