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15 09:26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11月15日讯 日前,中国银监会德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德银监罚决字【2018】7号),据处罚书显示,德州陵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陵城农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在于贷前调查不尽职,德州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2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闪电新闻记者了解,陵城农村商业银行是由陵城区农村信用联社改制成立的,是德州陵城区首家地方性商业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4日,其住所位于德州市陵城区临齐街道陵州路272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海,经营范围包括: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
(闪电新闻记者 曹晗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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