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组向淄博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鲁中晨报

2018-11-15 20:30

发表于山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环保督察工作统一部署和计划安排,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9月8日,省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淄博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1月14日向淄博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洪涛主持,张士昌组长通报督察意见,周连华书记作表态发言,陈继梦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淄博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2017年以来,淄博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的整改落实,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和阶段性成果。

淄博市高度重视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督察组交办的347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459家,立案处罚8件,处以罚款22.67万元,约谈11人,问责13人。

督察指出,淄博市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全市仍处于高污染、高风险期,绿色转型形势严峻。督察发现,淄博市在整改过程中,压力传导不够顺畅,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部门和地方还存在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

一是环境保护基础相对薄弱,环境质量亟需改善。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以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尚不到位,重工业占全市工业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化工企业产值超过工业总产值的四成;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没有根本改变,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量为2990万吨,居全省第三位;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亟待解决,全市重型柴油车保有量3万余辆,机动车尾气污染和道路扬尘问题比较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顺畅,推进力度不足,《淄博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市第二环保热电厂建设任务,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新建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但督察发现,市第二环保热电厂目前处于试运行状态;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刚刚完成选址;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正在进行基础建设,预计2019年建成投运。沂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超负荷运行,违规处理垃圾渗滤液。填埋场设计日处理能力180吨,2015年以来垃圾日进场量达到350吨。垃圾填埋区预留作业面大、覆盖标准不高、雨污分流不彻底。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设计工艺存在缺陷,建设标准不高,无法维持正常运行,渗滤液积存量一度达5万余吨。为加快处理进度,垃圾填埋场竟将渗滤液简单预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输送到污水处理厂,COD、氨氮浓度严重超标,违反《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规定。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改善成效不稳定。2017年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列全省倒数第2位;2018年1—8月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平均排名,淄博市虽然退出倒数后20位,但成果有待巩固,6月、7月分别列倒数第14位和第20位;今年1—8月份,淄博市SO2、CO浓度均值为全省最高,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列全省倒数第2位,NO2浓度均值列全省倒数第3位,PM10、PM2.5浓度均值分别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均值的1.41倍和1.49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过大,经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臭氧超标已成为影响淄博空气质量良好率的重要因素。异味污染问题长期存在,本次督察期间,有三分之一的信访投诉案件反映异味扰民,占比较大。

二是部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够有力,有的交办信访问题调查处理不严不实。从督察情况看,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大多数已整改完成或达到序时进度,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有的部门和县(区)产生畏难情绪,导致整改工作推进不快、落实不到位。在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方面,原山、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存在部分村庄,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解决,整改工作进展不快。在重点企业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中,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重油深加工及安全隐患治理技术改造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涉及村庄3个,住户298家,环保搬迁工作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中没有实质性进展;沂源钰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村庄搬迁未落实,工作推进不力。交办信访问题办理工作质量不高。现场核查发现,部分信访问题整改质量不高,个别问题公示的办理情况与实际不符。桓台县唐山镇前许村固废窑坑修复工作只进行了污染风险评估,未制定方案,简单修复后未组织验收,且场地管理不规范,督察时仍发现有倾倒建筑垃圾现象。针对张店区王舍汽配城内多家喷漆钣金商户喷漆废气直排的问题,淄博市公示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为:喷漆商户均已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经检测达标排放。督察发现,部分喷漆企业废气治理设施不符合标准,危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针对山东铝业矿业公司矿区道路破损、扬尘严重的问题,淄博市公示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为:当地矿区道路已经修缮完毕。督察发现,修缮工作敷衍了事,道路修复一年后,路面损坏严重,与道路修缮前基本无异。针对桓台县博汇集团污泥乱倒的问题,淄博市公示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暂存于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固废填埋场,待污泥焚烧处置设施建成后,再焚烧处理。但实际部分污水处理污泥和制浆白泥违规暂存于尼龙66项目厂区,其余用于厂区铺设道路。

三是环境保护职责落实不到位。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工作缺失,《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规定,自2017年10月起,济南、淄博、济宁、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9市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但在督察中发现,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向市内6家物流公司销售普通柴油7000余吨,物流公司将普通柴油全部加注于公司内部的货运车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监管不力,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年来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做好分类收集和转运,不得自行处置。但在督察中发现,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高青县木李镇卫生所等7家乡镇卫生医疗机构自行焚烧医疗废物。餐饮油烟污染整改标准要求不高,饮食业餐饮油烟扰民是督察期间淄博市群众信访投诉的重点问题,但有的整改仍不规范。督察中发现,信访案件涉及的绝大部分餐饮业户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近半数配套建设的排气筒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畜禽养殖污染整改销号把关不严,沂源县督察整改工作中,在刘树录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予以验收销号,存在把关不严问题。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不到位,督察组在张店区与周村区、高新区之间发现部分道路两侧存在多起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问题。

四是化工行业整改进展较慢,企业管理粗放。无规划许可化工企业整改工作完成率偏低,按照“四评级一评价”要求,全市拟确定“发展壮大”“改造升级”的566家化工企业中,手续不全企业338家,其中,无规划许可手续211家、无土地手续153家、无立项手续12家、无环评手续3家。根据省住建厅通报,截至2018年8月21日,淄博市整改完成率不足30%,临淄区、博山区整改进度缓慢,高青县整改工作尚未开展。化工企业管理粗放,环境隐患突出。面对数量众多的化工企业,淄博市化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工作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力度不足,查处不严。督察发现,部分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未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淄博蓝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成丰实业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低,原料存储及污水处理环节密闭不严。

督察要求,淄博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山东时的重要指示,围绕实现“四减四增”目标,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化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确保淄博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本次督察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当前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对于督察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淄博市委、市政府应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抄送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周连华在表态发言时指出,这次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是对我们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好环保督察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再次集中检验。对省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定践行“两山论”,大力推进生态淄博建设,真正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周连华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不折不扣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共同打好环境保护“组合拳”。要压紧压实责任,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推进问题整改全面展开。要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要严肃追责问责,努力做到问题不查清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决不放过、人民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要接受公开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促整改、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周连华要求,要以抓好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改善。要加快推进“四减四增”行动,大力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和农业投入结构,不断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要坚决打好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1+4”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质量。要着力构建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刑责治污”,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营造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督察组还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形成了问题清单,将按有关规定移交淄博市委、市政府处理。

来源:鲁中晨报

淄博新闻

作者: 记者 马冠群 通讯员 宗禾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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