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收购优步涉嫌垄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这样回应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2018-11-16 13:45

发表于山东

针对滴滴收购优步是否涉嫌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疑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予以回应。

11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秘书长甘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介绍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十周年有关情况及展望,并答记者问。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提问,认为中国的《反垄断法》对中国企业收购合并审查相对宽松,如滴滴和优步的合并给了滴滴市场垄断的地位。在中国承诺更大力度的开放市场的背景下,怎么确保中外企业都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

对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表示,这种说法是没有依据的,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国内外企业的执法是一视同仁的。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保障被调查企业的合法权益,执法过程和结果是公开、透明的,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是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公平公正执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存在所谓的选择性执法问题。

针对滴滴收购优步这个案件的情况,吴振国介绍,市场监管总局正在依据《反垄断法》及有关规定对这个合并案进行调查。

“网约车不管是在中国还是欧美,都是一个新兴的业态,与传统行业有所区别,市场竞争也复杂多变,本案社会关注度比较高。我们正在研究互联网竞争规律和特点,全面分析评估该交易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的影响,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利的垄断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高度重视新经济领域的竞争问题,根据自身创新发展、创新监管方式和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对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发展进行监管,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为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营造一个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增强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动力,又要加强互联网行业的监管规则体系,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上半年,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启动了对三星、镁光、海力士等公司的反垄断调查,主要是存储芯片价格异常上涨。目前调查进展如何?

吴振国介绍,根据举报,今年5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对三星、海力士、镁光公司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开展调查,从三家公司调查获取了大量证据资料。随后,又对数十家下游企业开展了调查取证,并对取得的证据资料进行梳理和甄别。立案调查以来,三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到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就案件进行沟通,反垄断局也向三家公司通报了案件的调查情况。目前,对这三家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下一步反垄断局将对案件的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定性等方面开展研究论证,依法做好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

据悉,《反垄断法》实施十年来,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18年10月底,共查处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案、山西电力案等垄断协议案件165件,高通案、利乐案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55件,累计罚款金额超过110亿元人民币。查处了十二个省区市政府在“新居配”建设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等193件,建立并组织实施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共对12.2万份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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