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翻供作伪证 岚山区监委、公安部门对作伪证人员依法调查处理

来源:齐鲁网

2018-11-16 19:12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日照11月16日讯 近日,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岚山区监委移送、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虎山镇东湖一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费军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过程中,相关证人费某某、丁某等当庭翻供。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岚山区监委会同岚山公安分局对上述作证人员再次进行了调查,费某某、丁某等承认在区监委第一次找他们调查取证时说的是真话,后来在出庭作证时说了假话,作出了与客观事实相反的陈述,对出庭说假话作伪证的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伪证罪,费某某、丁某等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齐鲁网

日照新闻

阅读量:67.9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22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