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民警对女主播诈骗 临朐公安千里之外擒获诈骗犯

来源:齐鲁网

2018-11-17 15:45

发表于山东

一男子通过淘宝购买财富等级较高的陌陌社交平台帐号,通过设置虚假资料信息等手段,冒充公安局工作人员骗取受害人信任,通过受害人支付宝“借呗”“花呗”进行网上借贷、套现共计18.6万余元。临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行动,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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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临朐县城阳光水岸的张某报警称:其在陌陌直播平台做直播时,通过平台认识了一位自称在公安机关工作的男性网友,被其盗刷了支付宝蚂蚁花呗,损失金额16400元。接到报案后,临朐公安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经调查发现,男子与张某通过陌陌直播社交平台结识,后互相加了微信。男子的陌陌和微信注册信息均为在公安机关工作,两人通过陌陌、微信交流逐渐熟悉,男子借口可以通过工作关系帮助张某的支付宝操作积分、提升额度为幌子,以给她转帐为由逐步骗取了张某的支付宝账号及密码、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后多次通过其支付宝帐号在“蚂蚁借呗”进行贷款、套现,共计16000余元。

办案民警辗转杭州、广州等地,经大量工作,最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男,20岁,广东省广州市人)。2018年2月13日,民警在广东省广州市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抓获归案。

案件侦破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梁某某在冒充男民警对临朐女子张某实施诈骗的同时,也在冒充广州本地负责经济调查的女民警,通过陌陌、微信交流,与广东省广州市李某建立恋爱关系,获取了李某的支付宝帐户及密码、身份信息,并使用其他微信号冒充该女子的助理、父母亲、闺蜜、闺蜜的男朋友等身份,以谈恋爱、消费等各种理由为幌子,多次使用李某的支付宝“借呗”“花呗”进行网上借贷、套现,共计17万余元。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对所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案发后,陷入情网的李某仍被蒙在鼓中,到民警主动联系他时,他方知上当受骗了。

民警全力追赃,为受害人张某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经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于2016年8月31日因强奸罪、敲诈勒索罪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2017年6月29日释放。梁某某出狱后没有经济来源,便通过淘宝购买了财富等级比较高的多个陌陌社交平台账号,通过修改资料、上传头像等手段,假冒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获取受害人信任,通过使用受害人支付宝借贷、套现进行诈骗犯罪。

目前,梁某某因诈骗罪被临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齐鲁网

潍坊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通讯员 井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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