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拟立新规 提高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

来源:聊城日报

2018-11-20 14:00

发表于山东

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工伤行政确认纠纷案件,茌平县人社局局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平时的庭审不同,来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机关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等共计120余人观摩了此次庭审活动。目的是通过亲临庭审现场,克服“拒诉厌讼”情绪,更加直观地了解了行政诉讼过程中的诉讼规则,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

庭审活动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经过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孙金昌介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促进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顺利开展,维护行政诉讼原告的合法权益,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据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棚户区改造的快速推进,新行政诉讼法立案登记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以及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等原因,我市行政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17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700件,2018年上半年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46件,较上年同期上升了43.87%,行政应诉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市法制办主任张玉录介绍,近两年来,我市公开开庭审理行政案件中,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虽有所上升,但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有差距。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活动,我市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半年通报制度,并提出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低于60%、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实际完成率不低于80%的要求。 □记者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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