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老赖”旅居国外 一张“限高令”迫其主动还款

来源:齐鲁网

2018-11-21 10:18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聊城11月21日讯 11月20日上午,一名男子来到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称其受朋友委托,要求主动交纳执行款及利息近20万元。至此,一件看似难以执行的案件因一张“限高令”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刘某经营的公司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于某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于某又将工程转包给申请人徐某,工程完工后,于某一直拖着不支付申请人徐某工程款。经过东昌府法院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于某支付申请人徐某的工程款、人工费,但于某一直避而不见,不予给付。

后徐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数次打电话进行释法明理,明确告知拒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于某仍置之不理。遂后,一张“限高令”让于某处于尴尬境地,旅居国外,回家买飞机票发现被限高,回不了家,于某马上委托代理人前往法院,主动履行义务。

为了破解执行难,东昌府区法院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当事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措施,比如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对违反“限高令”的被执行人,法院将随时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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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通讯员 王希玉 潘辉 聊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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