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我们视频
2018-12-01 10:06
发表于山东
11月1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瓜子二手车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罚款1250万元。
瓜子二手车回应称“成交量遥遥领先”是基于事实的客观表述,且广告的作用是广而告之,不能最终决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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