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07 16:43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聊城12月7日讯 近日,临清市商务局对今年6至11月份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示,5家单位被罚款500至5000元不等。具体如下:
1.利民大药店二百五十一连锁店
处罚事由:未公示会员积分的有效时间
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
2.康之源大药房第八连锁店
处罚事由:会员积分卡未公示积分的有效时间、部分促销商品无促销时间
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
3.临清市益国佳食品超市
处罚事由:未公示积分卡积分的获得方式、有效时间
处罚决定:罚款500元
4.临清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未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家用汽车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咨询手续费、延保费)
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5.临清五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在标价之外收取额外费用(保证金)信息
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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