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示会员积分有效期等信息 临清市5家单位被罚款

来源:齐鲁网

2018-12-07 16:43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聊城12月7日讯 近日,临清市商务局对今年6至11月份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示,5家单位被罚款500至5000元不等。具体如下:

1.利民大药店二百五十一连锁店

处罚事由:未公示会员积分的有效时间

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

2.康之源大药房第八连锁店

处罚事由:会员积分卡未公示积分的有效时间、部分促销商品无促销时间

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

3.临清市益国佳食品超市

处罚事由:未公示积分卡积分的获得方式、有效时间

处罚决定:罚款500元

4.临清鑫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未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家用汽车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咨询手续费、延保费)

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5.临清五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在标价之外收取额外费用(保证金)信息

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来源:齐鲁网

聊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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