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男子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涉案金额高达十余万

来源:大众网

2018-12-10 09:41

发表于山东

11月28日,郓城县公安局在对黄泥岗镇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并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捣毁非法销售窝点1处、非法储存窝点2处,查扣烟花爆竹1900余箱,犯罪嫌疑人许某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涉案金额高达十余万

12月6日,记者在郓城县黄泥岗镇许某成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看到,该网点已经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封,透过玻璃可以看到,屋内存放着大量的烟花爆竹,店中的广告牌依然立在街边,而在该网点右侧及楼上为一家宾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11月28日,郓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市公安局的精准指导下,在黄泥岗镇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1起,捣毁非法销售窝点1处、非法储存窝点2处,查缴烟花爆竹1900余箱。现犯罪嫌疑人许某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郓城县公安局副局长陆仁杰说,“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关乎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行动起来,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提供线索,形成齐抓共管的深厚氛围,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据陆仁杰介绍,近期,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郓城县公安局全面加强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大了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打击整治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郓城县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许某,他对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供认不讳,并称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菏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举报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公安局决定自2018年11月底至2019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在菏泽城区,即菏泽市区昆明路以东,上海路以西,北外环以南,南外环以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电子等模拟爆竹);定陶区及各县人民政府要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安监部门不再批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零售许可证,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场所、零售摊点。

记者了解到,市民可对上述行为进行举报,根据举报,收缴非法黑火药、烟火药1000克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根据举报,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半成品或原材料的,视数量多少,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根据举报,查获非法制造、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获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菏泽市公安局采用信件、电话两种方式受理群众举报。邮政地址为菏泽市八一路567号,菏泽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编为274000。市公安局举报电话为0530-3332124和0530-3332126。各县区举报电话为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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