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又出新政,这些儿童将被特别救助

来源:齐鲁壹点

2018-12-11 11:04

发表于山东

为建立健全滕州市困境儿童保障机制,推动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近日,滕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滕政发〔2018〕66号)。

记者了解到,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困境儿童救助保障范围。困境儿童,主要是指具有滕州市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保障范围涉及基本生活、医疗救助、基础教育、康复服务、就业住房保障五个方面。

《实施意见》健全了困境儿童保障体系机制, 构建市、镇(街)、村(居)三级为支撑、部门联动机制为关键、群团组织为纽带、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困境儿童保障服务网络。同时,强化了儿童监护责任机制,根据不同情况,推行适合儿童身心发育的养育模式,建立替代养护制度,完善孤儿收养制度,规范家庭寄养,倡导社会助养。丰富了儿童救助关爱机制,建立救助保护机制,鼓励党政机关、企业、社会组织、群团组织、慈善组织等开展联系帮扶困境儿童活动,及时救助保护处于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力等危险处境的儿童,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关爱困境儿童,营造适合困境儿童生存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齐鲁壹点

枣庄新闻

作者: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倪丫茹 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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