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取暖季实行临时价格政策

来源:齐鲁网

2018-12-11 18:01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聊城12月11日讯 近日,聊城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明确取暖季期间,聊城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最高销售价格2.91元/立方米调整为基准销售价格2.91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为疏导2018年-2019年度取暖季天然气价格矛盾,落实聊城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国冬季天然气保供稳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障天然气价格稳定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8〕1292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73号)精神,结合上游天然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上涨和聊城市实际情况,现调整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由最高销售价格2.91元/立方米调整为基准销售价格2.91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上述价格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三、本通知为取暖季临时价格政策,执行期限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逾期仍按聊价工字〔2018〕11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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