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12 09:55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威海12月12日讯 记者从乳山市司法局官方微信@乳山司法获悉,为充分发扬司法民主,全面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乳山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86名人民陪审员。
据了解,此次乳山市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86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7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6名。
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等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此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有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此次选任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随机抽选由乳山市司法局会同乳山市人民法院、乳山市公安局从乳山市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19年1月8日之前向乳山市司法局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19年1月8日之前向乳山市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由乳山市司法局会同乳山市人民法院、乳山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乳山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乳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符合条件的公民可踊跃报名参与。
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咨询电话:0631-6663020
监督咨询电话:0631-665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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