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安市级社会组织发展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来源:泰山晚报

2018-12-12 12:09

发表于山东

近日,市民政局组织开展2018年市级社会组织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12月12日申报结束。

本次项目资助范围为:重点支持在基层开展慈善公益、社区服务、社区治理的市管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支持其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关爱儿童、扶残助残、恤病助医、救援救灾等社会服务。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其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邻里互助、调解纠纷、文体娱乐、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符合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要求的其他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申请专项资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有完善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管理运作规范、作用发挥充分、社会效益突出的社会组织。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近三年年度检查合格(包括成立三年以上的其2015-2017年度年检均为合格,成立三年以内的,自成立后在应参加年度检查年度结论均为合格)。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在2017年度市社会组织发展项目资金使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相同条件下,优先支持获得3A评估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需于12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泰安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502),具体的申报流程可参考泰安市社会组织网。

来源:泰山晚报

泰安新闻

作者:记者 巢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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