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属雷暴活动较频繁地区 雷电防范分四个等级

来源:齐鲁网

2018-12-12 16:54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济南12月12日讯 省气象局消息,据1967-2011年地面观测资料统计,山东省年平均雷暴日数在15.8-38.0天之间,属于雷暴活动较频繁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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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全省雷电易发区域划分结果,按照各建(构)筑物及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使用性质以及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将雷电防范等级划分为四级。山东省位于中纬度地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受冷暖空气和海陆相互作用的共同影响,强对流天气活动频繁,各级防范单位应按照相应要求做好雷电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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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防范 

设立防雷安全管理部门,制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防雷安全知识培训。

建立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和防雷装置巡检制度,每年组织应急演练宜不少于2次,定期和不定期对防雷装置进行自查,及时上报雷灾事故。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设置防雷装置,并按要求定期检测。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建设前宜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关注雷电预警信息,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并根据预警信息合理安排生产和工作。

二级防范

建立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和防雷装置巡检制度,每年组织应急演练宜不少于1次,定期和不定期对防雷装置进行自查。 

做好防雷安全知识培训,及时上报雷灾事故。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设置防雷装置,并按要求定期检测。

关注雷电预警信息,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并根据预警信息合理安排生产和工作。

三级防范

建立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增强防雷安全意识。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设置防雷装置,并按要求定期检测。

及时上报雷灾事故。

关注雷电预警信息并合理安排生产和工作。

四级防范

条件允许时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设置防雷装置。

及时上报雷灾事故。

关注雷电预警信息并合理安排生产和工作。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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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刘金旺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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