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黑!济南一小区惊现“天价”物业费

来源:生活日报

2018-12-13 08:00

发表于山东

出门在外、花钱租房,谁不想租个安心?

可租金交了,入住第二天就停水停电;

你让先交暖气费,我们也交了,但紧接着又是断水断电;

再去问,才知道还有天价物业费等着呢……

每平方足足比普通业主多了5块钱!

今年11月,市民李婷(化名)通过网站租房,与山东筑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商公寓)签了租赁合同,在位于花园路的群康佳园租了一间20多平的房间。入住后,被告知需缴纳7元一平的“天价”物业费。

对此,小区物业表示,小区物业费按照2元每平收取,另外5元的管理费是由中介公司擅自隔间加收的。中介公司筑尚公寓则称,物业费是物业收取的,按照合同规定应由租客承担。11月16日,李婷与筑尚公寓签了租赁合同,后按“押一付三”,支付了4个月共计3825元的房租。李婷入住后,第二天就停水停电。李婷联系了中介公司,被告知需交纳暖气费才可享受正常的供水供电。

租客们交了700元暖气费,只通了一天水电,又停了。“这一次说,还要我们交物业费,价格是7块钱一平。”李婷说,“中介的人告诉我这是高档小区,都是这个价。”

记者在租客提供的租赁合同中找到一条相关条款:甲乙双方签订《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交接清单》后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取暖费、卫生费以及其他因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租户)自行交纳。

12日下午,生活日报记者来到了群康佳园小区,见到了李婷和其他租客。记者注意到,总共一百多平的房屋被分隔成了7间。“除了一间厕所,都是卧室,厨房也都改了。”一名租客说。

“现在暖气也不热,可我们取暖费用也交给了中介。”租客们表示,若必须支付物业费,也不应该承担7元每平的价格。各方说法

物业公司:多收钱是为了阻止中介隔间出租

随后,记者跟随李婷等租客来到群康佳园物业办公室。

“这是小区居民楼,按照规定我们是不允许中介公司把它当做公寓出租的。而且中介还擅自改变了房屋结构,将4间卧室的房屋改成了7间,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物业工作人员说,“你想想,厨房都是卧室,里面有燃气管道,多危险啊,再说消防也不通过啊。”

该工作人员表示,就此问题,他们曾多次找到中介公司,希望对方将房屋恢复原状,但均没有结果,于是按照规定收取管理费,但费用并不针对租客。“里面的5元是管理费,我们希望中介停止隔间出租这种行为,恢复房屋原状,我们也要为我们小区居民的安全考虑。”

而针对暖气不热的问题,该物业工作人员称,可以派人上门检查。但物业公司并没有从房屋中介那里收到租客的取暖费。

关于水电的问题,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中介公司拖欠取暖费和物业费,他们陆续给租客提供,也是考虑到他们的生活,但并没有断水断电,他们希望中介能尽快出面解决拖欠费用的事宜。筑尚公寓:

就恢复房屋原状问题与物业多次协调不成

随后,生活日报记者来到位于高新区的山东筑尚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在签订合同时,他们已经给租客说明物业费需要对方自行承担,但并没有确定具体价格。

对于物业所说其擅自更改户型存在安全隐患一事,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在很多小区都有房子,都是做了隔断改了户型的。”

在工作人员的提供下,记者联系了公司一朱姓经理,其表示,对于7元钱的“物业费”他已经与物业协调多次,但都没协调成功,“今年下半年的物业费我就是按这个价垫付的,到了明年开始还得由租户来承担这部分费用。”

对于取暖费的问题,朱姓经理表示物业要求取暖费和物业费一起交,但租客不愿意交他们也没有办法。对于物业所称恢复房屋原状的要求,朱姓经理表示可以整改,但需物业公司退还下半年已经交了的这部分管理费,共计6000余元,“就是这个原因,协调多次一直协调不下来。”

对于租户提出的要求,朱经理称,如要退房,租户需要依照合同赔付相关违约金。他也可以帮着把租户协调到附近小区类似面积的房间,“别的地方物业费一个月就几十块钱,就这个小区特别。”律师说法:

费用由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造成,应由租赁公司承担

针对此事,北京市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姝伊表示,“该事件中,超出标准的物业费是物业公司的单方行为,目的是催促租赁公司恢复房屋原状,实际该情况是由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造成的,所以费用应由租赁公司承担,租客有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上涨的部分。”

孙姝伊表示说:“租赁公司作为租赁的中介机构,有义务告知租客物业费的具体数额。合同中并没有写明物业费具体是多少,针对这种合同约定不明的情况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重新进行约定,具体数额应根据市场价格或通用价格确定。”

来源:生活日报

济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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