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男子无证驾车被查 曾因毒驾被注销驾驶证

来源:齐鲁网

2018-12-13 21:20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12月13日讯 日前,淄博交警部门成功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经查,驾驶人孙某2017年曾因毒驾被注销驾驶证。

12日上午9时04分,孙某驾驶车牌号为鲁CL***8号小型汽车行驶至世纪路与世纪花园东门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查扣,经查,驾驶人孙某于2017年4月11日,因吸毒成瘾未戒除被淄博市车辆管理所注销驾驶证。对孙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孙某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执勤民警将驾驶人孙某带至辖区派出所进行了尿液检测,呈阴性,所幸孙某没有再重蹈覆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暂扣、吊销、注销机动车驾驶资格,但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人员,虽然失去了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但还自认为驾驶技术没问题,心存侥幸开车上路行驶,由于心虚和规避交警检查的心理作祟,极易发生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甚至冲卡行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员: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严查严处。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通讯员 杨丽 毕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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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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