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三天重污染!济南东营限行,滨州这些企业要停产限产

来源:齐鲁网

2018-12-14 10:53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12月14日讯 近日,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14日至16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山东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连续3天以上重度污染天气。

根据预测结果和国家区域应急联动部署,12月11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向17市政府发函,建议济南、淄博、枣庄、潍坊、济宁、泰安、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于13日发布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要求上述市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切实做好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停产、限产等应急减排措施,特别是应急措施启动前已经停产、已超设计负荷生产、确定特征污染物不实等企业,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做出书面调整说明,同时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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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持续三天的重污染将要来袭!

济南发重污染预警,绕城高速以内部分车辆限行

按照国家区域应急联动部署和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济南市已于12月13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13日24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预警期间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强化各类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含爆破、基坑(槽)开挖及回填、道路刨掘等);停止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的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停止切割、喷涂、粉刷、搅拌等室内外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停止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非煤矿山露天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作业。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全面限行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营运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工程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开槽机、桩工机械、起重机、发电机等)停止使用。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工业企业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要求实施错峰运输。

东营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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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根据预测信息,2018年12月14日至16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预计东营市空气质量指数也将达到重污染级别。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决定自12月13日10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2月14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按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应急工作,并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石化、化工、橡胶轮胎、有色金属冶炼、工业窑炉、工业涂装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实施限产、限排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5%左右。

2、停止所有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园林绿化施工、渣土运输、道路施工、拆迁等室外作业。各类施工工地采取对施工区域道路进行增加清扫、洒水作业(非冰冻天气)等保洁频次,尽量减少施工扬尘。

3、除应急抢险、保障民生需要外,城市建成区(南至南二路(不含)、西至西五路(含)、北至北外环(不含)、东至东八路(不含)区域内)、县区城区内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载货车、低速载货车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柴油发电机等)。

4、商砼、混凝土搅拌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5、水泥粉磨、沥青拌合、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6、在正常保洁基础上适当增加城市主干道的机扫、洒水(非冰冻天气)等保洁作业频次,尽量减少道路扬尘。

7、石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IV和国V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采暖季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原则停运(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下同);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淄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3日24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淄博市于12月13日9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13日24时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废气排放企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凡出现小时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整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落实错峰生产调控措施;重点企业落实错峰运输要求;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涉VOCs排放行业企业,未全面改用水性漆(水性墨)的涉VOCs排放工序限产50%,已改用水性漆(水性墨)的涉VOCs排放工序限产20%,以停产的生产线数量计,只有一条生产线的以产品产量计;氧化钙、碳酸钙、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矿物棉、特异型耐材等有窑炉的建材行业企业限产30%,以停产的生产线数量计,只有一条生产线的以产品产量计;平板玻璃和日用玻璃行业限产或限排20%,以用电量、产品产量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计。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停止所有土石方作业(应急抢险等除外)、露天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等作业环节。根据大气环境湿度、温度等情况适当调整道路冲洗保洁作业频次。未实施全密闭作业的物料堆场停止装卸、运输等作业环节。混凝土搅拌站、拌合站等停止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起扬尘物质停止运输作业。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建成区禁止国III(含)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其他减排措施:停止所有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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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滨州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这些企业被要求强制性减排……

滨州自12月13日1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13日15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滨州市采取了强制性减排措施,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按照“一厂一策”,通过停产或停部分生产线的限产方式实现减排,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响应的工艺环节,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日照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1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8年12月13日1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12月1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日照市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按最新减排清单执行):水泥、砖瓦窑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焦化企业延长出焦时间至30小时以上;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建筑砌块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企业、水泥粉磨站、涂料制造、胶黏剂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建筑砂浆、沥青拌和、矿石加工、机械铸造等行业停产;木材加工、汽车涂装、油墨印刷、机械制造、家具制造等行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工序停止生产(使用水性涂料、油墨限产50%);矿山采选停止地面作业。化工企业、酒精生产企业、钢铁企业、铁合金制造、机械铸造、橡胶和塑料制品、未完成超低排放的电力企业限产;石化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10%,减少轻质油装卸作业;玻璃制品行业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30%以上;混凝土行业停止原材料运输,厂区道路、料仓、堆场增加洒水降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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