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丨肥城盐改遭遇外盐禁入之困:不下架就没收

来源:齐鲁网

2018-12-21 23:48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12月21日讯 11月17日,《今日聚焦》曾报道了临沂、聊城两地盐务改革政策不落实的问题。节目播出后,两地先后整改,然而省内依然有其他地方存在相同问题。12月14日,记者在肥城市盐务局的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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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食盐批发许可证,为了拓展山东市场,2018年1月26日,其山东分公司在泰安市注册成立。肥城市盐务局工作人员认为,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不具备食盐批发资质。他们要求将青海盐业山东分公司送往华联超市的食盐全部做下架处理。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食盐批发企业,可以通过自建分公司或者自建营销网点开展食盐销售业务。然而肥城市盐务局工作人员表示,青海盐业山东分公司除不具备批发资质以外,且在向当地商超供货时,没有开具发票。

当记者表示下次过来时把发票带来的时候,工作人员连忙回答说:“这样也不行,你借了一个发票从河南也好,从哪里也好,我开着发票拉着盐就来卖盐,你想想这不是开玩笑吗?这绝对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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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8日,肥城市人民政府印发《肥城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市经信局为市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工作,但是,对于这项规定,肥城市盐务局却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好多地方现在都是委托盐务局在经信系统执法。因为他们这一块都还没交接呢。”肥城市盐务局一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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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2018年5月31日前为改革过渡期,从2018年6月1日起,肥城市要完成盐业管理体制改革。

肥城市盐务局禁止外盐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合法吗?他们究竟还有没有执法权呢?随后记者电话咨询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对记者说:“有一部分地区没到位,没到位以后政企没有分开,还是延续了原来的,这叫惯性执法,我们讲这叫惯性执法,违规执法,违法执法,法外执法,这个事我们的通报里都讲了,不允许的。”

编后:盐改的本意是释放市场活力。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肥城市出台盐改方案却不履行,究其原因还是不想让别人触碰原来属于自己的那块蛋糕。这会大大降低政府的公信力,也会让当地的营商环境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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