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须拿出创新监管举措与铁腕执法胆识丨闪电评论

来源:齐鲁网

2019-01-02 10:28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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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是国内较早开展控烟立法的城市之一,控烟工作一直持续扎实推进。随着健康杭州的建设,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逐步提高,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原《条例》的修订也水到渠成。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通知》下发,对《条例》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对如何深入贯彻实施控烟工作进行了布置。(1月1日浙江24小时客户端)

杭州最新“控烟令”来了,且已于昨日起实施。与以前相比,本次“控烟令”有几个明显变化,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原来规定的适用于“杭州市市区和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范围”扩大到“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二是严格了控制吸烟场所范围: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即使在自己的办公室吸烟,也是被禁止的。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增加了控制吸烟措施: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行为,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对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烟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还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此外,对新兴的电子烟,明确规定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因此,禁止吸烟场所也禁止吸电子烟。

近段时间,我国一些城市控烟立法步伐加快,迎来一波又一波的“控烟潮”,“控烟令”看似一个比一个严厉。不少地方的“控烟令”发布和实施后,确实取得了一些成效。如北京2015年施行“史上最严控烟令”,在“带顶”和“带盖”的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据北京市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消息显示,控烟3年后,北京市成人吸烟率为22.3%,吸烟人群减少约20万人。这说明,“吸烟有害”正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只要措施得力,执法到位,把控烟从“纸面”落实到“嘴边”就能做到。

然而,控烟还是遇到了很大阻力。由于分头监管,职责不明,以及松一阵紧、紧一阵等执法现象,依然是导致控烟失效的难题。在一些公共场所,尤其是餐饮、娱乐、休闲等服务场所,如餐馆、车站、网吧等,尤其是包间,“烟雾缭绕”或“吞云吐雾”依然常见,既是控烟的重灾区,也是“老大难”。监管缺失,使“控烟令”打折,执法不严,使违反者逍遥法外,这也是全国不少地方举报违法吸烟行为投诉举报率上升的重要原因。

监管缺失,导致控烟效果不佳,而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是“九龙治水”。而职责不清的问题也很突出。而杭州本次“控烟令”则实行多部门监管模式,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交通运输、公安机关等多部门在各自行业或者领域内实施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改变了原来卫生行政部门一家负责控烟监管的模式,增强了执法力量,但效果如何仍是未知。

再者,像其他地方一样,本次杭州也给了娱乐、经营性住宿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场所一个缓冲期,将其在一定期限内设为限制吸烟场所。这表明,在控烟上并未做到“全覆盖”,仍给一些场所留下了控烟的“口子”,默许某些娱乐场所等区域设置吸烟室。可见,即便杭州在控烟区域、范围、处罚等方面加大了力度,但监管和执法仍是头号难题,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建立了多部门监管模式,但如何明确责任仍是难题。

面对控烟的步履艰难,必须做出调整和改变,尤其是让监督和执法到位,否则,再严厉的控烟令,也将变为“纸面”。常态执法就是一个很大难题,有多少人力、物力、财力能切实投入到控烟上?出台严厉法规相对容易,但监管和执法才是检验的唯一标准。由此,控烟必须拿出创新监管的举措与铁腕执法的胆识,不然,再严厉的法规恐怕都将无法控制城市的“烟火缭绕”。(文/刘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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