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09 11:48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1月9日讯 今天中孚信息(300659)发布公告称,今年1月2日,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黄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8]2215号)。8日,中孚信息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
据了解,中孚信息于2018年11月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18年12月19日,中孚信息本次重组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69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未获通过。并购重组委对本次重组的审核意见为:“标的资产股东优先购买权潜在纠纷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中孚信息表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剑通信息99%股权。根据标的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及交易对方说明和承诺,交易对方所拥有的剑通信息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权利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形。
闪电新闻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武汉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并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武汉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作为该经济行为的价值参考。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武汉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98,693.35万元人民币,与母公司口径账面净资产3,505.85万元相比评估增值95,187.50 万元,增值率2715.10%;与合并口径账面净资产10,356.68万元相比评估增值88,336.67万元,增值率852.94%。
据公开资料披露, 中孚信息成立于2002年,注册地址位于济南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2号楼16层,法人代表为魏东晓, 中孚信息是专业从事信息安全技术与产品研发、销售并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和安全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用户遍及全国3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上万家党政机关、军队和企事业单位。
(闪电新闻记者 曹晗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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