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选任100名人民陪审员 选任要符合这些条件

来源:齐鲁网

2019-01-15 11:12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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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任城区司法局网站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任城区日前发布2019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全区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10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8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0名,报名地址为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

在选任条件方面,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在选任程序方面,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

随机抽选由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会同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和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从本辖区内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19年2月12日之前向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19年2月12日之前向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资格审查由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会同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和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济宁市任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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