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消协发布2019年2号消费警示:预付消费须慎重

来源:大众网

2019-01-18 10:16

发表于山东

1月14日,滨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9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预付消费须谨慎、要理性,防范消费陷阱。

消费者在预付消费时,要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注意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的登记内容以及出具发票是否与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一致,确认经营主体资格。要谨慎选择未开业、新开业或经营状况不佳的商家。

对于卡内消费,要按照自己实际需求进行充费,不要被商家的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尽量不要一次充入过多,以免商家停业走人、携款潜逃而导致损失。

最好签订书面合同,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签订合同前,要看清合同条款内容,如价格、服务标准、优惠条件、有效期限、使用权限、使用地点等,事先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及时纠正不合理的条款内容。

同时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消费凭证和合同,便于发生纠纷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投诉。金额大的消费卡,要做好备份,每次消费注意核对余额动态,以防卡内余额缺失。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现商家经营情况出现异常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遭遇商家恶意卷款跑路、经济诈骗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大众网

滨州新闻

阅读量:46.4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39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