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聊城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

来源:齐鲁壹点

2019-01-18 15:42

发表于山东

从市民政局获悉,为确保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聊城市民政局、聊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720元提高到不低于92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提高到不低于1400 元。

提高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重点困境儿童包括:父母同时具有重残、重病、服刑、被强制戒毒等任一情形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上款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其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720元提高到不低于920元。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继续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享受基本生活费。对于已享受城乡低保救助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重点困境儿童,可采取补差的方法,落实重点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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