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首轮淄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发布 46家单位被“点名”

来源:齐鲁网

2019-01-18 18:32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淄博1月18日讯 1月18日,生态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2019年第1期),通报淄博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第一轮),有46家(个)单位被“点名”,其中,涉及工业企业43家,施工工地2家,重点道路问题1个。

2019 年1月10日—1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组成7 个专项行动小组,对中心城区及周边的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涉气企业无组织排放、末端治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控等工作落实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对张店科技工业园、张店东部化工区、高新区傅山片区、桓台县果里片区、桓台县唐山片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开展拉网检查,共检查各类排污单位187 家(个),其中,工业企业144 家,施工工地14 家,重点道路29 条。存在问题单位46 家(个),其中,工业企业43 家,施工工地2 家,重点道路问题1 个。

生态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存在问题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和行政处罚。要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建设,明确网格员监管职责和考核问责,压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强网格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各区县要组织对辖区内企业治污设施特别是 VOCs 治污设施进行拉网排查,对不符合环评要求、治理设施效率低、运行不规范等问题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并加强监督监测,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等扬尘管控,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建筑工地、道路等加强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落实“8 个 100%”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和重点道路洒扫保洁要求,对不按要求落实的,依法停工整改和行政处罚。指导企业及时修订完善企业预案,明确分级响应措施,明确具体停产限产生产线及停产限产时段,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强化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执法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各区县要对照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开展拉网排查,对存在问题企业按要求实施整改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将不定期组织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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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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