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23 00:09
发表于山东
记者从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获悉,近日,邹城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张某某、张某岗、刘某、巩某某、盛某某等5人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在无任何单位批准的情况下成立放贷公司,并纠集了被告人张某岗、刘某、巩某某、盛某某等人,有组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构成了以被告人张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组织。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采取砍头息、保证金、虚假合同等形式非法侵占公民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在借款人员无法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时,被告人张某某、张某岗、刘某、巩某某、盛某某等人采取某胁、非法拘禁等手段暴力讨债,从中谋取暴利,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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