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推行河长制改善水生态环境 形成治水新常态

来源:潍坊日报

2017-09-21 15:33

发表于山东

潍坊是人口大市、经济大市、农业大市,也是一个严重的缺水城市,缺水情况异常严峻。自中央决策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市立足实际、高点定位,将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举措。同时,也是落实我市“一三四七”目标任务和战略重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重大机遇和现实选择。

市、县、镇三级《实施方案》全部出台。我市研究通过《潍坊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通过实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6大方面38项工作任务,努力使全市河湖变得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最终实现“水润鸢都、河清岸绿、秀美潍坊”总目标。16个县市区和150个镇街的实施方案均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执行。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明确了党政领导负责的责任体系,开辟“首长负责、上下联动、部门共治”的治水新常态,各级分级分段设立了河长,全市共设立市级河长8名、县级河长170名、镇级河长754名、村级河长4782名;市、县两级均组建了河长制办公室,镇级明确了办事机构,协调水利、环保、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职能,形成了治水合力。健全完善了规章制度和规划体系。修订了《潍坊市河道管理办法》,确定了河道管理事权划分和涉河行为工作准则等。制定了市、县、镇三级考核办法、验收办法及河长会议、信息报送、部门联动、督察督办、河长联系单位工作规则等制度办法。开展了“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方案和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为河湖长效管护奠定基础。

全面完成了河湖问题排查。对河道存在问题进行了细致排查,市级8条河流、县级152条河流和镇级289条河流问题排查已经全面完成,列出来问题清单,建立了问题台账,摸清了河流的基本状况和存在的各类问题。制定了年度清理计划,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清河行动”的通知》,下达了市级8条河流整治任务,县级和镇级河流由县市区河长办统一制定清理计划、下达整治任务,并报市河长办备案。各县市区召开了“清河行动”动员会议,河道清理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违章建筑及违法活动共计1.66万处(其中河道内养殖网箱8698个,为方便清理每个算1处),已完成违章建筑及违法活动清理整治1.37万处(其中养殖网箱8698个已经全部清理完毕),占总任务量的82.3%,河道状况明显好转。

建立了督导检查机制。市委、市政府将河长制工作作为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内容之一,成立了市专项督查组,对重点问题事项进行专项督查、督办、问责。市政府成立了7个市领导检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形式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移交市专项督查组立项督查,限期解决。市河长办也制定了督查方案,主要成员单位牵头,分4个组对16个县市区进行督查,重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严格考核问责。制定了考核办法,配套完善了实施细则,根据河长制不同群体和不同阶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统一由市河长办通报,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强化宣传引导。制定了河长制工作宣传计划,按照河长制工作节点,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

来源:潍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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