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31 16:27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1月31日讯 近日,闪电新闻记者从中国银保监会官网获悉,菏泽银保监分局发布了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简称:工行菏泽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菏银保监罚决字〔2019〕1号)。
据了解,工行菏泽分行存在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菏泽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工行菏泽分行罚款45万元。
公开资料披露,工行菏泽分行成立于1995年03月14日,注册地址位于菏泽市人民路1366号南华产业区,该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吕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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