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2-15 14:52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日照2月15日讯 根据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岚山区北至坪岚铁路、西至沈海高速、南至绣针河、东至大海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为尊重传统民俗,在小年(腊月二十三、二十四)6点至22点、除夕6点至正月初22点和元宵节18点至22点时间段内,允许在专门设置的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期间在城市建成区内举行婚礼的,可以在村(居)民委员会、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酒店允许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城市道路及其他未经允许的地点燃放。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岚山公安分局倡议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果大家发现有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拨打1234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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