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2-16 16:00
发表于山东
2月16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8年,全省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一审审结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18件200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56件875人,对301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注重 “打财断血”,对10名黑恶犯罪分子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517人判处财产刑,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二审审结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8件11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26件172人。对吴学占、苏良敏、王海龙等黑社会组织首要分子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受理涉黑涉恶 “保护伞”案件12件,审结7件,严惩涉黑涉恶背后的腐败犯罪。吴长伟等29人黑社会组织,称霸横行一方,欺压残害百姓,违法犯罪事实多达31起。对首要分子吴长伟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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