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7个巡察组全部进驻

来源:齐鲁网

2019-02-16 20:43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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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2月16日讯 近日,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启动。根据枣庄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将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负有脱贫攻坚职责的市直部门(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截至2月14日,市委7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

巡察进驻前,首先传达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峰在听取十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批示要求,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等事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出要求;各区(市)党委、枣庄高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本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将立足“再监督”工作定位,扭住“责任”,围绕中央巡视工作明确的“四个落实”和“八看”,紧盯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情况,充分利用各领域业务监督、工作检查成果,在已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基础上,用政治的眼光对问题再发现、对原因再分析,对监督成果再运用,推动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再落实。通过专项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本轮巡察综合运用专项、交叉、联动等多种组织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巡察监督。市委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与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市委统筹安排区(市)30个交叉巡察组,与市委巡察组上下联动,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镇(街道)同步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巡察组向社会公布了受理信访的方式、范围和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与本轮巡察有关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办理。

来源:齐鲁网

枣庄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李泳君 市中台 刘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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