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 通过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 确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

来源:齐鲁网

2019-02-17 22:31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2月17日讯 今天晚上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本群作的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确定了提交代表审议并提请全体会议表决的关于修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

报告说,2月17日上午,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进一步规范省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活动,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监察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作出适当修改是必要的。该法规在修改过程中,省委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周密部署,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总结了该法规施行以来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在议事原则中增加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容,完善了进一步保障和规范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等方面的内容,并与我省其他地方性法规作了相应衔接。修正案草案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和修改,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见,已经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鉴于代表们没有提出实质性修改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对修正案草案仅作了个别文字修改和技术处理。2月17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修改后的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形成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表决确定了这一决定草案,决定将其印发全体代表审议,审议中如果没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由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后形成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表决稿,直接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来源:齐鲁网

中国政前方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廖亮 陈洋

阅读量:47.2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29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