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408.1万元!1月份潍坊立案处罚41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来源:齐鲁网

2019-02-20 09:51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潍坊2月20日讯 2月20日,记者从潍坊市安委会获悉,2019年1月份,潍坊全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41起。其中,寿光市10起,诸城市9起,高密市、滨海区各6起,寒亭区3起,临朐县2起,青州市、昌乐县各1起,市应急局直接查处3起,共罚款408.1万元。

典型违法案件有:诸城市正康包装有限公司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高密市天隆木业厂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6万元罚款。昌乐盛业塑料有限公司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1万元罚款。寿光市仁达机械加工中心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滨海区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0.9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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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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