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纪委通报6起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问题

来源:齐鲁网

2019-02-20 09:59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潍坊2月20日讯 酒后驾车绝不是小事,不管是普通党员、公职人员,还是领导干部,挑战法律底线,最终必将害人害己。2月19日,临朐县纪委将6起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冶源镇洼子村赵文喜酒后驾驶问题

2017年3月24日10时28分,赵文喜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牌号为鲁G6627T普通摩托车行驶至东红路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县公安局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200元的处罚。赵文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旺镇杭山村钟建军酒后驾驶问题

2017年10月24日14时许,钟建军酒后驾驶车牌号鲁GC2H35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营龙路路口处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县公安局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钟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井镇马庄村邓世印未携带驾驶证、酒后驾驶问题

2018年6月29日20时许,邓世印在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车牌号鲁G1T633小型轿车行驶至沂山路沂山大桥东100米处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县公安局罚款10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邓世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城关街道南亭子村郭文波未携带驾驶证、酒后驾驶问题

2017年10月25日19时许,郭文波在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车牌号鲁G2518L小型轿车行驶至营乜路丛家河村西处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县公安局罚款10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郭文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辛寨镇曹家庄村曹永俊酒后驾驶问题

2018年1月16日14时许,曹永俊酒后驾驶车牌号鲁GL751C小型面包车行驶至辛杨路杨家河村北处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县公安局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曹永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彭文利酒后驾驶问题

2017年11月6日1时许,彭文利酒后驾驶车牌号鲁G7756L小型汽车行驶至文化路与朐山路路口处时,被交警当场查获,受到县公安局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彭文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朐县纪委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来源:齐鲁网

潍坊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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