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法院对赵学强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宣判

来源:齐鲁网

2019-02-22 11:42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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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济南2月22日讯 2019年2月22日9时,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学强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进行了宣判,赵学强等11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名被告人被判并处罚金。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组织特征明显、行为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本案是济阳区第一起公开宣判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标志着济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推向深入,彰显了政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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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学强、孙跃北均系济南市济阳区崔寨街道人,两人系表兄弟关系,被告人董广召和被告人赵宁宁也是表兄弟关系。自2003年起,赵学强先后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四次被刑事处罚、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孙跃北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处罚。自2017年1月19日刑满释放后,赵学强先后注册成立了山东旺成惠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济南金土运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利用自己多次受过刑事处罚的经历,在崔寨当地逞强称霸,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2017年9月份起,赵学强与董广召合作,依托济南金土运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和山东旺成惠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垄断济南市济阳区宇培物流园的装卸货业务,由董广召负责业务经营和确定排挤对象,赵学强等人负责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其他装卸队伍退出宇培物流园,逐步形成了以赵学强为首要分子,董广召、孙跃北为重要成员,赵宁宁、万某某、王某某、曹某某等人积极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长期垄断宇培物流园的装卸货业务,多次采取殴打、辱骂、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迫使其他装卸队伍退出特定经营活动、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为树立赵学强本人的权威,维护犯罪集团的利益,多次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并聚众斗殴。该犯罪集团组织实施了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当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济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学强、董广召、孙跃北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多次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赵学强为争霸一方,纠集被告人孙跃北、赵宁宁等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成帮结伙与他人相约斗殴,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赵学强、孙跃北、赵宁宁、张震、张加福、赵曰禄、李鹏、李猛、王琪、郭某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赵学强、董广召、孙跃北、赵宁宁经常纠集在一起,首要分子明显,重要成员固定,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共同故意实施多次犯罪活动,系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赵学强作为首要分子,应对该犯罪集团成员的全部犯罪行为负责,被告人董广召、孙跃北作为重要成员,被告人赵宁宁作为积极参加者,应当对自己参与实施的犯罪行为负责。综合赵学强等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赵学强、孙跃北、赵宁宁、董广召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判处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其他7名参与共同犯罪的被告人,判处十个月至二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来源:齐鲁网

济南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张帅 济阳台 王业勤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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