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一起“软暴力”催债刑事案件在长清开庭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2019-05-07 16:16

发表于山东

编者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各级政法机关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度和决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市办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从今天起,市扫黑办联合本报陆续公布部分案例。

本报5月6日讯(记者 刘晓群)近日,由长清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贾某某、苑某某、姚某某、宋某某、江某等6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一案,在长清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这是《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后,山东开庭审理的首起“软暴力”催债刑事案件。

长清区检察院指控,张某自2014年以来从事高利贷业务。为向金某追索欠款,2016年11月,张某在金某住宅大门、西墙喷涂“金某还钱”字样。2016年9月18日至20日,金某的父亲举行葬礼时,张某等人用大喇叭喊“金某还钱”,还放鞭炮、播放音乐、拉横幅,直至葬礼结束。金某称,他曾分两次向张某借款9万元,后来利滚利需要还款200多万元。因为无法还清欠款,金某躲到外地,妻子与其离婚。“我家里大门都被焊死了,父亲出丧也没敢回去。”张某则表示,在金某父亲的葬礼上,他并未与金某家属发生纠纷。

检察机关指控,为向郝某追索债务,2016年3月11日,张某纠集多人到郝某经营的自行车店内将自行车强行拉走,还强行将郝某的表弟董某拉走,逼迫其给郝某的父亲打电话催促还款,并强迫董某在其书写的拖运自行车等费用共计2.22万元的见证书上签字。之后,张某向郝某的父亲索要该笔款项及送还自行车的“押送费”1500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2015年以来,张某、贾某某、苑某某、姚某某等人交叉结伙,向张某甲、张某乙、安某某实施在住宅上泼油漆、砸窗户等违法行为。

根据指控,2017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张某与刘某发生争执,随后张某纠集被告人贾某某、姚某某、宋某某、江某等20余人,对刘某等人实施殴打,致使刘某等二人受伤。经鉴定,刘某所受损伤被评定为轻微伤。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贾某某、苑某某、姚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喷字、恐吓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组织。

绝大多数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什么是“软暴力”

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通常的几种表现形式,其中一条即为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经营场所等。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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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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