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守刚做客中国文明网,畅谈文明乡村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7-10-17 13:11

发表于山东

2017年9月23日,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孙守刚同志做客中国文明网,就“文明让乡村更美丽”话题接受采访,以下为访谈内容精彩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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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守刚在访谈中,邵紫晖摄

问:在山东,村规民约对乡风民风有什么样的影响?除了村规民约,山东在移风易俗工作方面还有哪些硬举措?

孙守刚:村规民约是根据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由村民结合当地的风俗传统自己制定的,全体村民共同遵守和认可的行为规范和村务管理制度,可以说是乡村小宪法,它引导观念、约束行为的重要作用,是农民自我管理教育的好形式,对于乡村治理和乡风民风改善具有特殊的作用。村规民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是村规民约制定形成的过程,也是群众提高认识、自我教育的过程。细看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先由村民提出的关于社会道德、农村环境、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将群众反映最多、最集中的意见用最朴实、最简单的话语表述在村规民约中,通过公议、公订、公示村规民约,把群众意愿转化为共同意志。村民讨论议定村规民约的过程中,可以逐渐深化对传统美德和地方民俗的认识,形成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

二是村规民约结合民风民俗和当地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并且村民自己定标准,使村规民约能够更好的遵循执行,村民的自治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在山东,移风易俗全部纳入村规民约,在尊重传统民俗的基础上适当简化程序、统一标准、减少花费,村民签订承诺书,村里对婚丧办理事务进行公示。

三是村规民约同时也具有约束和惩戒作用。村组党员带头执行村规民约,并通过村民会议、民主评议等活动,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规定的村民予以批评,甚至取消相关福利待遇,大大增强了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除了制定村规民约,山东在移风易俗工作方面还有一些关键举措:

一是党员干部带头。在移风易俗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用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树立文明新风。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文明节俭办事,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大操大办之风。一些地方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和直系亲属的婚丧行为,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或单位报告,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是红白理事会跟进。红白理事会是村民办里婚丧事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摒弃婚丧陋习、唱树文明新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省村(居)建立8.6万余个红白理事会,组织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党员干部、老同志免费帮助群众操办红白事,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完善公共服务。提供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是方便群众、遏制大操大办的有效举措。有条件的村居提供场所,配置桌椅、餐具、音响等设备供群众办理红白事免费使用。给群众提供规范有序、群众接受的服务和设施场地,进一步完善海葬、树葬、花坛葬等生态节地安葬。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近期将召开全省深化移风易俗促进殡葬改革推进会,部署推进公墓建设。推动殡葬惠民政策全覆盖,全省14个市由政府承担基本殡葬服务费,补贴资金2.3亿元。

四是强化督导考核。将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内容,列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进行暗访督查,委托第三方每年两次进行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和实地暗访,结果向各市、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对群众满意度低的市县进行约谈、并进行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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