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符合条件的特困老人纳入供养范围

来源:鲁中晨报

2017-11-14 10:48

发表于山东

记者从临淄区民政部门获悉,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临淄区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0年,临淄区将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4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临淄区将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敬老院社会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依托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打造升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到2020年,农村幸福院或日间照料设施服务功能辐射全部城乡社区。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健全完善特困老年人供养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供养范围。

《意见》自2017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9日。

来源:鲁中晨报

淄博新闻

作者: 记者 孙渤海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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