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声︱每年仅24元,撤县设区后何时上调取暖补贴?茌平财政局:暂时没有通知

来源:齐鲁网

2019-10-24 20:37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4日讯 闪电新闻客户端《问政山东》网上平台上线后,不少网友积极通过平台针对问题进行在线提问。为此,闪电新闻特别开设了《问政回声》专栏,聚焦群众和网友普遍关心的堵点、痛点、难点等问题,进行网络督导。

随着气温降低,冬季临近,“冬季取暖”问题成了近期网友普遍关注的问题。近日,有聊城市茌平区网友通过《问政山东》网上平台提问,撤县设区后今冬取暖补贴能否上调?针对该问题,相关部门是如何回复的,一起来看看。

网友霸占小石头提问:聊城市茌平区取暖补贴每年才24块钱,聊城市的地方取暖补贴已经提升到两千多(元),茌平还是一直按十几年前的标准,这样合理吗?

山东省财政厅回复: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改革性补贴政策也由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建议您首先向聊城市茌平区财政部门咨询。感谢您对山东财政的理解和关注!

今天,闪电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这名网友,该网友表示对于省财政厅的回复基本满意,但对茌平区连续十多年按照“每人每年冬季取暖补贴发放24元”这条政策还有一些疑问,“十几年前,24块钱还能买点东西,现在是不是有些低了?茌平今年8月已经撤县设区,那今冬的取暖补贴能否按照标准进行上调?”

为此,闪电新闻记者联系到了茌平区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执行的还是老标准,暂时没有接到通知。该工作人员表示,“二三十年前就是这个样子,夏天补贴12元,冬天补贴24元。至于今年的补贴怎么发,要根据县财政情况,由人事局、财政局等共同决定。” 

随后,记者又通过电话向聊城市财政局进行了了解。聊城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同性质的领取人所得到的冬季取暖补贴是不同的。针对列入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地区,由市财政按照户均1000元/年的标准进行运行费用补贴,补助年份为2018年至2020年。企业员工的冬季补贴执行企业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员工的补贴参照行政区划标准进行发放。

至于今冬茌平区是否调整取暖补贴标准,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边没有具体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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