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5家企业相关生产线不纳入错峰生产

来源:淄博晚报

2017-11-15 09:05

发表于山东

根据淄博市2017年度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调控措施实施方案,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不纳入错峰生产。据了解,目前有5家企业相关生产线不纳入错峰生产。

不纳入错峰生产的5家企业相关生产线是: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1#窑(2500吨/日)和2#窑(5000吨/日)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市政污泥。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干法水泥生产线(4500吨/日),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市政污泥。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2#窑(5000吨/日)干法水泥生产线,冬季承担淄川区岭子镇集中供暖任务,供热面积18万平方米。沂源宝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条隧道窑(3000万块/年),协同处置沂源县市政污泥。沂源华鑫建材有限公司:1条隧道窑(3000万块/年),协同处置沂源县市政污泥。

按照要求,以上企业的相关生产线,应严格按照环评审批及验收生产负荷要求进行生产,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保民生任务,不得私自扩大产能。实际检查中如发现未按规定承担保民生任务,或超负荷生产,或上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自发现之日起,立即实施停产,并按冬季错峰生产要求,延长停产时间,从停产之日起,至少连续停产120天。有关区县政府要对以上企业开展不定期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要求。

来源:淄博晚报

淄博新闻

作者:记者 沙红翠

阅读量:17.4W

打开“闪电新闻”看评论

21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