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手游拿妈妈手机充值买道具 淄博10岁熊孩子挥霍一万多

来源:闪电新闻

2017-11-18 00:04

发表于山东

近日,淄博市高青县某小区李女士去银行取钱发现自己银行卡中1万多元存款不翼而飞,而令李女士想不到的是,花光这1万多元的,正是自己的儿子。

为查清资金流向,李女士在银行打印了详细的流水明细,账单显示每天都会有不同数额的钱通过QQ钱包扣除,随后李女士就想到自己10岁的儿子小宁经常拿自己手机玩游戏,在李女士的再三追问下,小宁才道出实情。为了提高手机游戏中人物的战斗技能,小宁就用李女士的手机给游戏充值购买道具,每次几十至几百元不等,之后再将李女士手机短息提示偷偷删掉,就这样小宁轻松的在游戏中购买自己喜欢的道具,直到把1万多存款挥霍一空。

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去咨询律师能否将自己的存款追回。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现有的《民法总则》,9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购买一些小文具用品等。在网络游戏中购买价格不菲的游戏装备,通常会被认定为超过了一个未成年孩子的年龄和智力状况的行为,需要得到其监护人的事先认可或事后追认。不过用于游戏充值的银行卡和绑定的手机都在家长的名下,游戏公司无法判断充值游戏的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游戏公司并未涉嫌诈骗,公安机关无法立案侦查,只能家长搜集证据后与游戏公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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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

作者:闪电新闻记者 王良 通讯员 贾汝月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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