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怀疑政府采购投标遭遇不公平待遇,质问什么时候能跨过门槛

2019-11-28 22:45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8日讯 最近,烟台海阳的一位公司负责人向山东广播电视台《问政山东》节目反映,他们公司多次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中遇到差别待遇。

薄先生是烟台市智者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今年9月,公司参加海阳市教体局学校校舍抗震安全鉴定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限定在了“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检测单位”。他认为,这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

从去年12月至今年9月,对于政府采购中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薄先生本人举报过7次,海阳市财政局的回复函也支持了他的举报,并4次对相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警告处罚。

当地财政局多次做出警告处罚,同类问题却不断发生,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海阳财政局没有给出回应。

11月28日,薄先生来到《问政山东》节目直播现场,表达了他的诉求:财政部出台了很多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但是在海阳当地政府采购中总是有一些隐形门槛;作为90后的年轻人什么时候可以跨过这个门槛,参与公平竞争?

对于这个问题,烟台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赵晓辉给出了现场解答:现在财政部门对民营企业不仅不能给不公正对待,而且应该按照政策对采购活动进行支持和扶持。“比如,我们现在对于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事项,在价格的评审、以及预留采购的份额上都会有一些优惠政策。”

闪电新闻记者 崔冬梅报道

问政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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