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大代表岳仁华:规范程序完善机制 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来源:闪电新闻

2020-01-10 14:56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0日讯 随着农业结构改革深入、新旧动能转换的加速,如何合理、有序、规范地搞好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挥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刻不容缓。

在今年泰安“两会”期间,泰安市人大代表、新泰市宫里镇岳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岳仁华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认识欠到位,手续不完备,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如土地流转的总量偏少,引导种植大户、工商业主开发不多。土地流转的层次较低,多数农田流转是口头协议、代耕形式,易造成农田抛荒。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多数没有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易产生纠纷,土地流转期限较短,有的承租方采取短期行为,不愿作较多投入,未能很多落实保护耕地措施。”岳仁华告诉记者。

他在农村实际工作中发现,由于流转机制不完善,中介组织匮乏,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只好请人代耕或无偿倒贴转让,而想扩大经营规模的专业大户,又难以找到有流转意向的对象。农民流转意愿不高,农业效益比较低,农民对规模经营积极性不高等因素都制约了土地流转。

为了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岳仁华建议政府制定扶植政策,成立专门管理服务机构,专门指导土地流转工作,土地流转应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有序进行,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办理签约和登记手续,并报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模式,促进农业结构合理调整,多方位多形式不断扩大规模种植,加大基地建设推动土地规模流转。积极研究把农户中经营粗放、土地效率较低的土地集中起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方法和途径,在政策上和开发资金上给予适当的倾斜,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种养大户发展规模经营。

“要着力于发展二、三产业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流转土地农民在稳定的二、三产业中就业,在城镇安居乐业。”岳仁华说。他建议要对自愿长期流转土地的农户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政策,让农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有条件的乡镇可参照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做好流转土地的登记、咨询、评估,推动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合同鉴证手续的办理、合同纠纷的调解等,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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