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政协委员沈明:加强校企合作 共建产业联盟

来源:闪电新闻

2020-01-10 16:45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0日讯 伴随经济的发展、企业困境的凸显和高校素质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校企产学研合作、建立产业联盟已成为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和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模式。在今年泰安“两会”上,政协委员沈明带来《关于“加强高校与企业合作,共建产业联盟” 的建议》 。

沈明告诉记者,泰安市作为高校科研教育资源集中地,拥有十多所高校,在科技成果、知识积累、人才储备、实验手段、信息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但由于受传统教学体制的影响,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各自角色需求定位不准确,导致高校素质教育改革发展和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需求不相匹配,高校与企业缺乏合作平台,造成高校的科研合作资金来源不足、教师人才科研实践基地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当地专业人才输出不足等问题。与此同时,也造成企业科技创新研发投入过大、专业技术人才供给不足,企业难以持续维持创新发展,核心竞争力逐渐降低。

沈明建议,推动构建由政府部门牵头,行业协会、企业与高等院校广泛参与的“政行企校”互利共赢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共同建立产业联盟。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主动与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较大规模企业合作, 建立合作长效机制。加强高校与企业之间科研需求的对接,扩大校企合作的模式和维度。通过举办科研创新成果推介会和供需见面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 咨询服务等平台需求对接活动,对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转化潜力较大大的科研成果进行科学的评估和筛选,并向企业及时推荐。

沈明表示:“企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人才。通过校企合作这一模式,企业可为高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和学习的机会。对于企业而言,通过合作,也可以提高企业职工科研技能培训的覆盖水平和质量,使得企业在进行先进技术研发交流的同时,也能培养高水平的科技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促进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发展。”

政府、高校应该逐步建立有效的利益共享机制,加快建立高效科研成果转化制度,加强高校与企业利益分配机制的对接,同时解决科研成果的权属及转化问题。鼓励有权限的高校和个人实行成果转化,并允许按比例获得收益,这不仅直接影响着高校科技人员创新的积极性,也为增强校企合作创新不断添加新活力。

“学以致用,学有所长,产学相依是高校和企业的人才理念。只有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鼓励引导建立产业联盟,实现校企人才共育、资源共享、科研合作,才能真正培养符合企业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沈明说。

闪电新闻记者 王舒薇 王迅  泰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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