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日报
2020-01-20 07:08
发表于山东
近日,泉城路芙蓉街上,泉城路派出所民警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网格员以及志愿者挨家挨户走进商铺、店面宣传禁放烟花爆竹。据了解,芙蓉街已经连续两年实现烟花爆竹零燃放。
“您是新来的店长吧?您知道济南有禁放规定吗?”在芙蓉街一家服装店,泉城路派出所副所长国栋将一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享泉城碧水蓝天”的倡议书交到了店长孙女士手里,孙女士拿起笔在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孙女士介绍,她虽然刚来不久,但知道济南有禁放规定,也很支持这样的规定,“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创造好的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客人前来”。
国栋介绍,辖区内芙蓉街作为济南的“网红街”,消防安全一直是重中之重。泉城路派出所作为首批被命名的“枫桥式”派出所,在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中,发动网格员挨家入户宣传,借用户外电子屏、微信群等方式,实现宣传无死角、工作到岗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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