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拒不整改者将被依法处罚

来源:闪电新闻

2020-01-24 11:45

发表于山东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4日讯 1月23日,寿光医保局发布《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切实规范医疗用品价格秩序,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寿光特对全市药品和医疗用品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药品和医疗用品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二、药品和医疗用品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在开展市场竞争时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

三、各药品和医疗用品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要认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到销售医用口罩、N95口罩等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用品、药品明码标价。不允许任何经营者趁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医药机构应立即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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